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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蜂蜜多款产品广告涉嫌违法 市场监督部门已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3-03-28 15:54:26   来源:江南都市报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高译丹


(相关资料图)

“呵护前列腺唤醒男友力”“延续衰老助力年轻颜”……继2022年12月15日,“汪氏蜂蜜”上海蜜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处罚后,近日,汪氏蜂蜜又因在微信小程序、抖音等网上平台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被投诉。

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在“WANGS汪氏蜂蜜园”微信小程序上用保健食品名称售卖普通食品,还标注功效延缓衰老、美过同龄人,张冠李戴误导消费者;售卖的多款普通食品却宣传其具有焕活女性元气、呵护前列腺等保健功效,涉嫌虚假宣传。目前,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

养成女神肌、唤醒男友力、呵护前列腺?

标注功效太多,汪氏蜂蜜被投诉

近日,有网友向江南都市报反映,汪氏蜂蜜在微信小程序、抖音等网上平台违规发布擦边广告,强调蜂蜜不具备的功效,误导消费者。记者点开“WANGS汪氏蜂蜜园”微信小程序,其中发布了10余款不同功效的蜂蜜及蜂胶软胶囊广告,每款蜂蜜的广告页面都标明了相关功效。汪氏蜂王浆(滋养好气色、状态佳)、巢牌汪氏蜂王浆(延缓衰老、美过同龄人)以及花粉专区的广告标语:养成女神肌、唤醒男友力,汪氏油菜蜂花粉(精华、呵护前列腺)等等。抖音上的汪氏官方旗舰店也在直播中宣传“女性想改善早衰、手脚冰凉、脸色暗沉、难入睡、更年期、增生的、补充胶原蛋白都可以吃蜂王浆”等产品功效。种类、功效之多,让人眼花缭乱。标注如此多功效的产品,是否属于保健食品?汪氏蜂蜜真有其宣传的功效吗?是否属于违规发布广告?

带着问题,3月15日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新建区工业大道198号的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表明来意后,保安通过电话向该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告知记者,公司拒绝接受采访。随后,记者来到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记者的疑惑,该局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胡宪辉称,辨别产品是否为保健食品,要看其是否有“蓝帽子标志”,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至于是否涉嫌违规发布广告,还需要现场查证。

保健产品页面实际售卖的是普通食品

张冠李戴误导消费者

当日11时30分,记者跟随该局两名执法人员进入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出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来看,有汪氏牌蜂怡软胶囊、巢牌汪氏蜂王浆、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三款产品属于保健食品。

其中,巢牌汪氏蜂王浆广告中,宣传为延缓衰老、美过同龄人,但是配图的产品却是汪氏牌金巢蜂王浆。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这应该是用错图片了。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执法人员罗伟征认为,“你们是工作疏忽却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

记者点进工作人员称“用错图片”的产品页面查看,实际售卖产品也是普通食品汪氏牌金巢蜂王浆,售价359元,并非保健品,没有延缓衰老的功效,明显是张冠李戴。

我国广告法要求,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这种张冠李戴的行为属于违规发布广告吗?罗伟征表示,要看这款食品的广告审查证明与现在的广告页面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就是合规的。如果广告上只有产品和页面,没有‘延缓衰老、美过同龄人’这几个字,就需要改正。

“我们的广告发布、营销均由上海云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只负责生产。”该公司质量部副经理喻淑娥称,“WANGS汪氏蜂蜜园”微信小程序也是上海云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的,广告审查证明也在该公司,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任何产品的广告审查证明。

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

执法人员:“普通食品为什么宣传延缓衰老?广告要真实有效。”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除了张冠李戴的汪氏牌金巢蜂王浆作为普通食品却被宣传具有延缓衰老的保健功效外,“WANGS汪氏蜂蜜园”微信小程序中售卖的汪氏蜂王浆(宣传页面标明:滋养好气色状态佳)、汪氏油菜蜂花粉(宣传页面标明:油菜精华、呵护前列腺)、汪氏莲花蜂花粉(宣传页面标明:浓缩营养库、焕活女性元气)、汪氏465g洋槐蜜(宣传页面标明:舒缓咽喉、呵护嗓音)等其余产品均为普通食品,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均未拿出相应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批件。

关于产品广告宣传,记者、执法人员罗伟征和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质量部副经理喻淑娥在检查现场有下面这番对话。

记者:那这些普通食品呢?

罗伟征:“不属于保健食品类的广告不需要审核。”

记者:事后监管方面呢?不是保健品是否可以标明那些功效?

罗伟征:“是否有那些功效还要再看,现在的前提是,如果这些广告均由其上海公司负责,江西的公司可能提供不了材料,需要由上海的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喻淑娥:“普通食品广告上标明的功效,我们可以提供高校的论文佐证。”

罗伟征:“拿其中一个产品举例,汪氏莲花蜂花粉的广告宣传可以焕活女性元气,你们有什么依据?”

喻淑娥:“有科研论文”

罗伟征:“科研论文是讨论可行性的,不是结果。”

罗伟征:“普通食品为什么宣传延缓衰老?广告要真实有效。”

市场监督部门已立案调查

《新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月15日上午,经过一番探查,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确定,广告发布由上海云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应由上海的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胡宪辉与两名执法人员均表示,“广告主是上海云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但并非我们就不管了,我们会将线索抄告上海市市场监督部门。”

3月21日,记者发现,“WANGS汪氏蜂蜜园”微信小程序的主体是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完成主体认证。当天下午,记者将发现的情况反映给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胡宪辉与两名执法人员。

3月24日,罗伟征称,虽然广告发布、审核由上海云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但事发地在江西。目前,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发布广告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屡见不鲜,多次被处罚仍屡教不改。发稿之前,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数年来,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多次因发布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2015年4月2日,因160克瓶装油菜花粉虚假宣传被新建区(原新建县)市监局罚款3万元。2016年6月1日,某购物网站汪氏食品旗舰店465克瓶装汪氏洋槐蜜广告虚假宣传,再次被新建区市监局罚款3万元。2017年10月26日,某购物网站汪氏食品旗舰店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名义做广告宣传;2017年12月9日,江西汪氏官方网站28件商品虚假夸大功效宣传,被新建区市监局于2018年2月6日一并处罚5万元整。

多年来,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也多次被媒体曝光。

2018年:《江西汪氏蜜蜂园涉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调查官网已关闭》

2020年:《汪氏"倍力康蜂胶"被指非法制售回应:主动召回》

2022年:《“汪氏蜂蜜”上海被罚未经审查发布宣传健康安全广告》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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